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Standards for the Tolerance of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 in Foods"
發布於 2018-08-27 截止於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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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8月27日 衛授食字第10713017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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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廢止「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三、「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標準」之原標準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轉7317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標準廢止理由
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應符合下列標準:
第 三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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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2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