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公告:預告廢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Meetings Regulations of the Atomic Energy Council"
發布於
2024-01-12
截止於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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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廢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 」。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廢止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
二、 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 廢止理由:本會自112年9月27日起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依新機關組織法,旨揭規則已不再適用,爰辦理廢止。
四、 原條文及廢止總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usc.gov.tw ),/施政與法規/原子能法規/最新訊息/草案預告,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另旨揭法規已失其依據,爰縮短預告期間為十四日。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人事室。
(二)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三) 聯絡人:陳約僱人員。
(四) 電話:(02)82312024。
(五) 傳真:(02)82317849。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主任委員 陳東陽 休假
副主任委員 張欣 代行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廢止總說明及原條文(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原能會已於113年2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原能會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核人字第11300020502號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Meetings Regulations of the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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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公告:預告廢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
核能安全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核人字第11300005221號主 旨:預告廢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廢止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三、廢止理由:本會自112年9月27日起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依新機關組織法,旨揭規則已不再適用,爰辦理廢止。四、原條文及廢止總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usc.gov.tw),/施政與法規/原子能法規/最新訊息/草案預告,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另旨揭法規已失其依據,爰縮短預告期間為十四日。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會人事室。(二)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三)聯絡人:陳約僱人員。(四)電話:(02)82312024。(五)傳真:(02)82317849。(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東陽 休假副主任委員 張欣 代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廢止總說明及原條文(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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