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Air Pollutant Emission Testing Stations for Motor Vehicles With Gasoline and Clean Alternative Fuel Engines"
發布於
2025-05-06
截止於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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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 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18條第5項及第44條第3項。
三、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本次配合主管機關調整及延長汽車代檢業者申請認證並接受委託之緩衝期限,以確保過渡期後115年1月1日起汽油汽車排氣檢驗業務穩定運作,內容屬對業者之有利法規修正,預告期間擬縮短為14天,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 聯絡人:駱環境技術師
(四) 電話:(02)2311-7722分機6320
(五) 傳真:(02)2371-1394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
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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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預告「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5月5日環部空字第1141025124號主 旨:預告修正「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環境部。二、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8條第5項及第44條第3項。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本次配合主管機關調整及延長汽車代檢業者申請認證並接受委託之緩衝期限,以確保過渡期後115年1月1日起汽油汽車排氣檢驗業務穩定運作,內容屬對業者之有利法規修正,預告期間擬縮短為14天,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三)聯絡人:駱環境技術師(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6320(五)傳真:(02)2371-1394(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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