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MOHW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Pharmaceutical Benefit and Reimbursement Schedule"
發布於 2018-07-05 截止於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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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健保審字第10700084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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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之「公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主要考量近年來雖然新藥發展迅速,但大多價格昂貴,且成本效益及財務衝擊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因此增訂風險分攤機制,提升給付效率;又為儘速滿足國人醫療迫切需求及提升重症病患之用藥可近性,爰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30日之必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審及藥材組 (二) 地址:10634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 (三) 電話:(02)27065866轉1559 (四) 傳真:(02)27027723 (五) 電子郵件:a110614@nhi.gov.tw 署 長 李伯璋 出國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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