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Appendix 1-1, 1-2, 1-4, 1-5, 1-7, 2-2, 2-4, 2-5 and 2-7 of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of Grading Housing Performance"
發布於 2021-03-17 截止於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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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 台內營字第11008019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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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之一、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五、附表一之七、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四、附表二之五、附表二之七。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住宅法第43條第2項。 三、「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之一、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五、附表一之七、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四、附表二之五、附表二之七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870 (四) 傳真:(02)8771-2876 (五) 電子郵件:piconano@cpami.gov.tw 部 長 徐國勇
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之一、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五、附表一之七、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四、附表二之五、附表二之七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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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12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