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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數位發展部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for Crowdfunding Platforms"

發布於  2023-11-27  截止於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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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 數授產經字第1124001021號

主  旨:預告訂定「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數位發展部。

二、訂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

三、「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數位產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ADI/),「業務服務/法令規章」網頁及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資訊服務/法規查詢」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二)地址:100507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0樓。

(三)電話:02-2380-8324。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唐鳳



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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