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porting by Medical Personnel upon Detection of HIV Infections"
發布於 2020-07-24 截止於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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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衛授疾字第10901014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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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三條。
三、「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二)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三) 電話:(02)23959825
(四) 傳真:(02)23945359
(五) 電子信箱:eag2895@cdc.gov.tw
部 長 陳時中
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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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2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