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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2條、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porting by Medical Personnel upon Detection of HIV Infections"

發布於 2020-07-24 截止於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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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722
衛授疾字第1090101414

主  旨:預告修正「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三條。

三、「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

() 電話:(02)23959825

() 傳真:(02)23945359

() 電子信箱:eag2895@cdc.gov.tw

部  長 陳時中

 

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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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2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衛授疾字第1090101935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2條、第4條條文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porting by Medical Personnel upon Detection of HIV Inf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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