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f Mobile Broadband Businesses"
發布於 2017-04-24 截止於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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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0日 通傳綜規字第106400099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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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
三、「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刊登公報)」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二) 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4樓。
(三) 電話:(02)33438133。
(四) 傳真:(02)2343393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詹婷怡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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