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he Setting and Examination of the Prosecutors' Selection Committee"
發布於 2021-04-01 截止於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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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法檢字第110045101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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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法務部。 二、修正依據:法官法第八十八條。 三、「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辦法之修正規範檢察事務官轉任為檢察官之程序事項,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涉,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 電話:(02)21910189分機2355。 (四) 傳真:(02)2381152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蔡清祥
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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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10年4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