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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view and Inspection of Materials of Property-Declaration by Public Servants"

發布於 2022-05-11 截止於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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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法廉字第11105002371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十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尚須會銜考試院、監察院)。

二、修正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第四項。

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為掌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十三條修正施行時效,爰縮短旨案公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部廉政署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廉政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三)電話:02-23141000分機2079。

(四)傳真:02-23816077。

(五)電子郵件:aac2079@mail.moj.gov.tw


部  長 蔡清祥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1年10月1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院臺法字第1110018930號;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107901號;院台申伍字第1111832335A號

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令: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3條條文

EXECUTIVE YUAN; EXAMINATION YUAN; CONTROL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view and Inspection of Materials of Property-Declaration by Public Serv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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