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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公告:預告「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3條之1修正草案

HAKKA AFFAIRS COUNCIL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1 of "Regulations on Professional Medal Bestowment, Hakka Affairs Council"

發布於  2025-09-09  截止於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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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 客會綜字第1146000893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三條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客家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三、「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hakk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查詢/法規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網址:http://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

(三)電話:(02)8995-6988轉分機524。

(四)傳真:(02)8995-697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古秀妃



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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