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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預告修正「優生保健法」草案,名稱並修正為「生育保健法」

發布於 2022-01-14 截止於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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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9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生育保健法」。

三、本公告內容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服務園地-活動訊息-本署公告」區,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60日內, 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本部國民健康署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

()電話:02-2522-0659

()電子信箱:chaoyuyeh@hpa.gov.tw

機關回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022-04-06

機關初步回應

各位關心本修正草案的網友好:

感謝各位於111年1月14日至3月15日預告期間,就本修正草案提出相關意見,本部國民健康署將審慎研議所提意見,納入修正參考,並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14點規定於本草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後10個工作日內,就參採意見與否及其理由,綜整回應於本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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