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National Education Act"
發布於
2023-10-30
截止於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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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 修正依據:國民教育法 第61條規定。
三、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 國民教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考量本案有配合該法儘速修正之必要,爰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3樓。
(三) 電話:林小姐,02-77367418。
(四) 傳真:02-2396781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潘文忠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2年12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A號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National Education Act"
機關綜整回應
教育部
2023-12-01
綜整回應:
有關臺端於公共政策網路網路參與平臺於「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修正草案預告所提意見,本部回應如下: 一、本細則修正條文第6條係提供學校各處、室或其他一級單位及其二級單位掌理事項參考之依循,至學校各處室業務實際分工及掌理事項,仍依各地方政府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綜上,有關學校處室掌理事項之調整,亦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辦理,爰不另於本細則增列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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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43670A號主 旨:預告修正「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二、修正依據:國民教育法第61條規定。三、「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四、國民教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考量本案有配合該法儘速修正之必要,爰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3樓。(三)電話:林小姐,02-77367418。(四)傳真:02-23967818。(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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