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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公告:預告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六。

發布於  2026-04-15  截止於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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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1558000960號

附  件: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       旨:預告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六。

依       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六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網 址 :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及「公共政策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上述網站之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聯絡人:楊專員

(四)電話:02-27721370#6242

(五)傳真:(02)2775-774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能源署 2026-06-26

綜整回應:

1.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略以「…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未來2年及114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然近年受疫情、俄烏戰爭、全球通膨及供應鏈波動等國際情勢變化,前開短期目標規劃機制已難有效因應當前全球局勢;政府另於2022年「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行動」提出再生能源2030年及2050年設置目標,以務實穩定推動中長期能源轉型路徑及各項再生能源關鍵戰略發展,已涵蓋並取代原單一目標年(2025年)的規劃,爰暫無修正前開條例第6條之急迫性。

2.另考量各類別再生能源所占比率,不論是裝置容量占比或發電量占比,易受分母變化影響,亦即未來各類能源電力供給組合之規劃設置,及未來電力需求,易受國內外景氣、氣候、政經情勢等變化影響,難以掌握,故政府已務實檢討,調整以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目標,並依各類再生能源發展情形,滾動更新各項推廣目標,以實際反映推動成果。除有助整合國家淨零政策方向外,亦有利長期基礎建設推動及提供產業穩定政策預期。

3.政府近年全力推動各類再生能源發展,至2025年底累計裝置容量相較2016年已成長逾3.8倍,展現顯著推動成果。另政府除持續推動技術成熟的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外,並同步推動地熱、小水力等多元綠能量能,目前(至2026年4月底)我國再生能源累計裝置容量已達約23.7 GW,將滾動檢討各類再生能源之發展潛能並據以推動,持續朝2050淨零目標穩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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