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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8條之1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8-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fo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發布於 2020-09-26 截止於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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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923
金管證審字第1090364577

主  旨:預告修正「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第十條第三項及資恐防制法第七條第五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85號。

() 電話:(02)27747346

() 傳真:(02)87734152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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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9年12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金管證審字第1090366174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8條之1條文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8-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fo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機關綜整回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2020-12-24

綜整回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感謝這段公告期間網友對「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參與討論及提供意見,經綜合整理網友留言內容,回應如下:

有關本次增訂第八條之一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方式,實務上應依風險基礎方法,善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系統查詢、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網站、外購或自建查詢系統及網路搜尋引擎等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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