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he Training, Certification, Continuous Education Program and Registration Conditions for Long-term Care Personnel"
發布於 2021-02-23 截止於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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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衛部顧字第10919633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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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第四項、第十九條第四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二項。
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部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r://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
四、考量目前相關人員訓練及繼續教育內涵未合於現行長照政策,應有調整之必要,故為掌握時效,有訂較短時間之必要性,爰對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9樓
(三) 電話:(02)85906666分機6289
(四) 傳真:(02)8590609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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