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MJIB Personnel Involved in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to Apply for Traveling Abroad"
發布於 2020-01-15 截止於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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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 法人字第108085263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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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法務部調查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法務部。 二、訂定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第三項。 三、「法務部調查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係規範調查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出國申請程序,與民眾權益無關,爰定公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法務部人事處。 (二)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三) 電話:(02)21910189轉2734。 (四) 傳真:(02)2389-6239。 (五) 電子郵件:ling3@mail.moj.gov.tw。 部 長 蔡清祥
法務部調查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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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09年3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