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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5點、第6點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5 and 6 of "Inspection Standards for Outflow Control Plan and Proposals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Peak Discharge"

發布於  2023-11-24  截止於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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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經水字第112603452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九第二項。

三、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旨揭修正草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而修正機關名稱,爰縮短草案預告期間,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電話:04-22501401;04-22501598。

(四)傳真:04-2250161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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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2年12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經水字第1126034536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5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agraph 5 and 6 of "Inspection Standards for Outflow Control Plan and Proposals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Peak Discharge" (amended regula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28th, Decembe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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