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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Import Regulation of F01 and F02 in Import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of Republic of China"

發布於 2022-10-13 截止於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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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衛授食字第1111302888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三、「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28

(四)傳真:(02)2787-1062

(五)電子郵件:mei_jean@fda.gov.tw


部  長 薛瑞元



附件(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2年7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 衛授食字第1121301506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自112年6月23日生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Import Regulation of F01 and F02 in Import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of Republic of China" (amendment has become effective since 23rd, June 2023)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2-12-27

綜整回應:

1.經查CCC 3402.20.00.00-4「零售包裝界面活性製劑、洗滌製劑及清潔製劑」及CCC 3402.90.00.00-9「其他界面活性製劑、洗滌製劑及清潔製劑」等2項稅則號列之輸入規定為「508」,依據「508」輸入規定,進口非供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物者,可於進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999999999508辦理通關程序,惟蔬果洗潔劑產品及相關業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食品用洗潔劑相關規定。

2.有關CCC3923.29.90.90-73923.30.00.00-23923.50.00.90-83923.90.90.90-13926.20.00.29-85項稅則號列,經查目前均無食品相關輸入規定,本部將納入評估增列食品輸入規定之程序,未來評估如確定增列,將依照程序辦理預告及公告之行政作業程序,建請可隨時留意本部之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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