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cognition of Designated Testing Laboratory for Commodit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0-02-10 截止於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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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經授標字第109200501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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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1965,聯絡人:楊凱翔。
(四) 傳真:02-3343399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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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4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