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Road Traffic Signs, Markings and Signals"
發布於 2020-06-19 截止於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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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6月17日 交路字第109500682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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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條第三項。
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63。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信箱:ky_wang@motc.gov.tw。
部 長 林佳龍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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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0年1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