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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國庫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Public Welfare Lottery Supervising Committee"

發布於  2024-08-22  截止於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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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台財庫字第113037332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第四項。

三、「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廖科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727。

(五)傳真:(02)2358281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3年12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6日 台財庫字第11300691360號

財政部令: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4條條文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Public Welfare Lottery Supervising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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