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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預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Institute of Nuclear Energy Research,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ecutive Yuan"

發布於  2020-05-22  截止於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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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519
會研字第10900057811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一條。

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ec.gov.tw)/施政與法規/原子能法規/最新訊息/草案預告,本會核能研究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iner.gov.tw)/首頁/訊息公告/動態報導,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 電話:03-4711400分機3071

() 傳真:03-4711283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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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原能會已於110年3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原能會 中華民國110年3月22日 會研字第11000032221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令: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Standards of Service Fees of the Institute of Nuclear Energy Research,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ecutive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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