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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3C)」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General Testing Method for Industrial Waste (NIEA R101.03C)"

發布於 2021-06-18 截止於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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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615
環署授檢字第1101003023

主  旨:預告訂定「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3C)」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75條。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https://www.epa.gov.tw/niea/C79C6CF22A0FE69D)「草案預告」網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260

() 電話:(03)4915818分機2108

() 傳真號碼:(03)4910419

() 電子郵件:tinghua.yu@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3C)草案總說明請參見PDF

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3C)草案 請參見PDF

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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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環保署已於110年11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保署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 環署授檢字第1101005756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訂定「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3C)」,自即日生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General Testing Method for Industrial Waste (NIEA R101.03C)" (method becomes effective from 3rd, November 2021)

機關綜整回應

國家環境研究院 2021-08-20

綜整回應:

本署環境檢驗所每年定期徵詢各界對環境檢測標準方法之需求及修正意見,同時參酌新檢測技術研提檢測方法增修訂計畫,進行草案研擬、預告、研商及審查;藉此機制,除使檢測方法可即時配合法規執行之檢測需求,亦能使檢測方法與時俱進,採用更為先進或更為綠色之檢測技術。
另提出「規定檢測結果公布時間」之意見,考量檢測機構係由委託者(如公私場所、事業單位等)委其進行採樣檢測工作,故檢測報告是否公布,應由委託者(即檢測報告使用者)自行決定為宜。
感謝關心環保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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