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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11條、第21條及第10條附表2至附表4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and 21 and Appendix 2 to 4 of Article 10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cope of Business, Restrictions on Transfer of Beneficiary Rights, Risk Disclosure, Marketing, and Conclusion of Contract by Trust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5-01-10  截止於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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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 金管銀票字第11302739811號

主  旨:預告修正「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十條附表二至附表四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信託業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二項。

三、旨揭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莊稽核

(四)電話:02-89689766

(五)傳真:02-8969135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十條附表二至附表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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