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of "Incentive Regulations for Geothermal Energy Demonstration"
發布於 2019-06-27 截止於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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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5日 經授能字第108040677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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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第一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
三、「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第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次修正僅修正授權依據,對原文內容無實質變動且無影響申請人之權益,爰預告時間縮短為14天,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 電話:02-27757679。
(四) 傳真:02-2775772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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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8年8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