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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預告「水產動物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草案

發布於 2017-04-19 截止於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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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
衛授食字第1061900712號
主  旨:預告訂定「水產動物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水產動物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草案內容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法令規章」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或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771

(四) 傳真:(02)26531256

(五) 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

 

機關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17-07-01

民眾提問:

本案外界0關注,無意見。

本案將按照行政程序,經食品檢驗方法諮議會諮議後,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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