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n Port Services at Commercial Ports"
發布於 2017-11-13 截止於 2018-01-12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 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8日 交航(一)字第10698002811號 |
|---|---|
| 主 旨:預告修正「商港港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商港法第四十四條。
三、「商港港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利用下列資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電話:(02)89786907
(四) 傳真:(02)27058701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商港港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