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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Employment,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Contract Workers at Public Preschools"

發布於  2024-09-27  截止於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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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27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60205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8條第2項、第20條、第25條第2項、第27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2條第1項。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為配合地方政府之執行需求,並涉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公開甄選、遷調及陳情等均係授予民眾利益且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且有儘速修正之必要,期程迫切,爰將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7780,李科員。

(四)傳真:(02)2351-232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英耀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3年12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603184A號

教育部令: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Employment,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Contract Workers at Public Pre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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