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Educare Institution Fees and Their Utilization"
發布於
2022-09-14
截止於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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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訂定「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教育部。
二、 訂定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3條第1項。
三、 「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2-7736-7467。
(四) 傳真:02-2351-232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潘文忠
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2年3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15775A號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stipulation of "Educare Institution Fees and Their Utilization" (stipula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August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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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14155A號主 旨:預告訂定「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教育部。二、訂定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1項。三、「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三)電話:02-7736-7467。(四)傳真:02-2351-2329。(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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