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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8條之1、第40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8-1 and 40 of "Regulations for Leasing of National Non-public Use Real Estate"

發布於 2018-11-28 截止於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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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1126
台財產管字第10740009440

主  旨:預告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八條之一、第四十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

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八條之一、第四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修正草案係配合推動太陽光電政策執行期程,建立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供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使用機制,預告期間自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隔日起算7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18號。

() 電話:02-27718121分機1242

() 傳真:02-27812148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八條之一、第四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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