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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預告「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7條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17-02-23  截止於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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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21 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10774A 號

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 7 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2 項準用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4 條第 1 項。

三、「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 7 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 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 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三) 電話:(04)37061517。

(四) 傳真:(04)2332691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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