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Regulation on Preferential Sale and Lease of Dwelling Houses in New Towns"
發布於 2021-04-14 截止於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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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 台內營字第11008062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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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第3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3條第3項。
三、「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6樓
(三) 電話:(02)87712345#2936
(四) 傳真:(02)8771273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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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7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