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EAU OF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the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pecified Places Designated by the Import and Export Animal Quarantine Authority"
發布於 2020-03-23 截止於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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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 防檢二字第10914812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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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修正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
三、「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 電話:02-23431401
(四) 傳真:02-2304725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杜文珍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修正草案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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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5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