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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消防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消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nagement Regulations on the Reuse of Fire Safety Industrial Waste"

發布於  2024-08-19  截止於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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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 台內消字第1131603767號

主  旨:預告訂定「消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三、「消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6樓

(三)聯絡人:黃科員

(四)電話:02-81959224

(五)傳真:02-8911426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消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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