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Installation of User's Electricity Device"
發布於 2019-06-24 截止於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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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經授能字第108030045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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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電業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
三、「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首頁布告欄選項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 電話:(02)27757764。
(四) 傳真:(02)27316598。
(五) 電子郵件:mhchang@moeaboe.gov.tw。
部 長 沈榮津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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