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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ance of Guo Guang Athletic Medals and Scholarships"

發布於  2020-04-06  截止於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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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1092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22條第1項。

三、「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網頁,「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以及本部體育署網站(http://www.sa.gov.tw),電子公布欄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

(二) 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0樓。

(三) 電話:(02)8771-1845。

(四) 傳真:(02)2751-452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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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10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33014B號

教育部令: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1條、第4條、第14條條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 4 and 1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ance of Guo Guang Athletic Medals and Scholar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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