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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5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xpertise In-service Training for Preschool Care and Education"

發布於 2020-06-08 截止於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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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64
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54072A

主  旨:預告修正「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5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27條第1項。

三、「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5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考量本修正案係屬增訂課程研習範圍,為使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有所依循,有儘速修正之必要,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 電話:02-7736-7464

() 傳真:02-2351-2329

() 電子郵件:e-j359@mail.k12e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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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12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42580B號

教育部令:修正「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5條條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5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xpertise In-service Training for Preschool Care an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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