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xpertise In-service Training for Preschool Care and Education"
發布於 2020-06-08 截止於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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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54072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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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5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7條第1項。 三、「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5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考量本修正案係屬增訂課程研習範圍,為使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有所依循,有儘速修正之必要,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2-7736-7464。 (四) 傳真:02-2351-2329。 (五) 電子郵件:e-j359@mail.k12e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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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12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