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f Governing the Measuring Self-study Scholastic Ability"
發布於 2019-08-08 截止於 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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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6日 臺教社(一)字第1080100800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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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13條第3項。
三、「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679。
(四) 傳真:02-2397-269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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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8年11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