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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農業部漁業署

預告修正「漁港法」第六條

發布於  2024-06-04  截止於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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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31563732

 

主旨:預告修正「漁港法」第六條。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漁港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之「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草案/法律草案公開」及本部漁業署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之「漁業法令/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及「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案屬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建設組漁港管理科)。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聯絡人:李技正。

(四)電話:(07)823-9745。

(五)傳真:(07)813-172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長 陳 駿 季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屬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為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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