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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公告:預告「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6點附圖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Illustration 1 of Paragraph 6 of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Energy Efficiency Rating Labelling and Inspection for Non-Ducted Air Conditioners"

發布於  2024-03-29  截止於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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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經授能字第113040019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六點附圖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四項。

三、「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六點附圖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aea.gov.tw)首頁公布欄項下「法規草案預告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經濟部能源署」,原「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故將機關名稱修正,因係單純配合酌作文字修正,無涉實質規範內容變更,爰預告期間定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電話:02-27721370分機:6437

(四)傳真:02-2775777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六點附圖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3年5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經能字第1135800172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6點附圖1,自114年1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Illustration 1 of Paragraph 6 of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Energy Efficiency Rating Labelling and Inspection for Non-ducted Air Conditioners" (amend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anuary 2025)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24-04-27

綜整回應: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自112年9月26日起,『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經濟部能源署』,爰修正該分級標示圖示,以維護市場秩序及消弭民眾疑惑,感謝關注本署最新動態,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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