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Chair Mounted Seat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0-08-21 截止於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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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8日 經標二字第109200049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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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椅上架高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椅上架高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查美國於西元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七年間發生九百餘起因使用椅上架高座死傷事件,其風險為鎖定機構、束縛系統和椅子連接系統不符合標準規定,會造成兒童從椅子上翻落之風險。考量使用品質不良之產品,嚴重時可能導致摔落身亡之不幸事件,另本局於民國一百零八年辦理「椅上架高座」市場購樣檢測計畫,檢測十件椅上架高座商品,「品質項目」均不符合該標準規定,「中文標示」有八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已涉及危害嬰兒安全之疑慮,具急迫性,爰本案預告公告周知期間縮短為三十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三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4513,聯絡人:張世弘。
(四) 傳真:(02)2392240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椅上架高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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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10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