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Method of Test f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Foods- Test of Tetracyclines"
發布於 2020-09-22
截止於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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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公告
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22
日
衛授食字第 1091901902 號
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三、「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 60 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二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
( 三 ) 電話: (02)27877718
( 四 ) 傳真: (02)26531256
( 五 ) 電子郵件: hanyi@fda.gov.tw
( 六 ) 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 http://www.fda.gov.tw/TC/GovConsult.aspx )
部 長 陳時中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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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2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2月8日
衛授食字第1101900018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Method of Test f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Foods- Test of Tetracyclines" (amended method becomes effective from 8th, Februar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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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衛授食字第1091901902號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718(四)傳真:(02)26531256(五)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www.fda.gov.tw/TC/GovConsult.aspx)部 長 陳時中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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