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草案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ime Limit for Internet Advertising Platform Operators to Remove, Restrict Access To, or Stop Broadcasting Fraudulent Advertisements Upon Notification"
發布於 2024-09-20
截止於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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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訂定「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數位發展部。
二、 訂定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三十二條第四項。
三、 「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 )及本部數位產業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moda.gov.tw/ADI/ )。
四、 為配合行政院打擊詐欺犯罪之重大治安政策推動,及早完備法規適用,符合112年10月23日行政院秘書長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說明三、(六)「其他為配合重大政策經主管機關審認有必要之情形」得縮短預告期間之情形,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二) 地址:100507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19、20樓。
(三) 聯絡人:林青穎專案規劃師。
(四) 電話:02-2380-8315。
(五) 傳真:02-2380-8393。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黃彥男 請假
政務次長 闕河鳴 代行
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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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草案
數位發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數授產經字第1134000754號主 旨:預告訂定「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數位發展部。二、訂定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項。三、「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及本部數位產業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moda.gov.tw/ADI/)。四、為配合行政院打擊詐欺犯罪之重大治安政策推動,及早完備法規適用,符合112年10月23日行政院秘書長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說明三、(六)「其他為配合重大政策經主管機關審認有必要之情形」得縮短預告期間之情形,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二)地址:100507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19、20樓。(三)聯絡人:林青穎專案規劃師。(四)電話:02-2380-8315。(五)傳真:02-2380-8393。(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黃彥男 請假政務次長 闕河鳴 代行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通知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欺廣告之期限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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