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Article 84-1 of the "Labor Standards Act" shall apply to approved funeral services workers of funeral services
發布於 2018-02-02 截止於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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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勞動條3字第10701301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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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核定殯葬服務業之禮儀服務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三、「核定殯葬服務業之禮儀服務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有鑑於殯葬服務產業性質特殊,其中實際從事喪禮服務之禮儀服務人員因出勤接案時間無法預知,且人員工作時間長短受往生者家屬信仰之習俗及治喪流程之繁複程度等因素影響,雇主難以事前調配人力。為儘早解決殯葬服務業之禮儀服務人員實際從業常見之問題,預告期間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性,凡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二)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6樓
(三) 電話:02-85902730
(四) 傳真:02-8590273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美珠
核定殯葬服務業之禮儀服務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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