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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view and Approval of the Qualifications of Fulltime Sports Coaches at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t All Levels"

發布於 2022-06-17 截止於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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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2085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6條第1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2條之1。

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項下。

四、考量旨揭草案涉及一般與身心障礙各級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作業,與因應2022年杭州亞洲運動會後提供符合申請條件者適用,故有其急迫性。爰有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

(二)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電話:(02)8771-1029。

(四)傳真:(02)8772-870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1年9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34188A號

教育部令:修正「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view and Approval of the Qualifications of Fulltime Sports Coaches at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t All Le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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