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3 of "Regulations for Review and Approval of Automobile Transportation Operators"
發布於 2020-09-11 截止於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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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9月8日 交路字第10904098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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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之三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公路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
三、「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之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交通部法規/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路政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54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郵件:yplin@motc.gov.tw
部 長 林佳龍
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之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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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0年2月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