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6條、第39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6 and 3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Insurance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1-08-27  截止於  2021-10-26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金管保財字第11004929332號

主  旨: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061。

(四)傳真:02-8969-1322。

 

主任委員 黃天牧 休假

副主任委員 邱淑貞 代行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10年11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金管保財字第11004943871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6條、第39條條文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6 and 3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Insurance Enterprises"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