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Declaration on Acquisition of Shares,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1 of Article 43-1 of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發布於 2019-07-10 截止於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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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7月5日 金管證交字第10803224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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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訂定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電話:(02)27747128。 (四) 傳真:(02)87734419。 主任委員 顧立雄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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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8年10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