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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預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第1條、第18條修正草案

VETERANS AFFAIRS COUNCIL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18 of "Regulations on Employment Arrangement of Veterans"

發布於  2021-01-25  截止於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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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輔業字第11000019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第一條、第十八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三、「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第一條、第十八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vac.gov.tw/vacla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考量本案屬本會重點政策推動項目,涉及退除役官兵切身關注權益,且對渠等有利,有推動之急迫性,爰縮短預告期間為三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

(二) 地址:臺北市11025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

(三) 電話:02-27571489

(四) 傳真:02-2723814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馮世寬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第一條、第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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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輔導會已於110年4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輔導會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輔業字第11000218161號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令: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第1條、第18條條文

VETERANS AFFAIRS COUNCIL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18 of "Regulations on Employment Arrangement of Veter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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